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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6-16 02:56:52

Ⅰ 公司对公帐户销户原因

到银行填张销户的表,说明销户原因,同时还写个销户申请书。再将开户时银行给的开户许可证、密码信封等一起交给银行,其余的事交给银行去处理了。公司账户上的钱当然可以取出来。销户时还要将各种支票都要交还给银行的。

(1)上市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一般存款: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允许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批准同意。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

Ⅱ 跪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和会计报表制度!!!悬赏100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公司总部设立财务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生产单位及子公司单独设置财务科, 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向公司财务处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第二章 公司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组织公司的税收核财务管理制度算和管理。
第七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贯彻实施。
第八条 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组织编制公司的全面预算和经济责任制方案,建立和健全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预测、核算、分析和考核,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九条 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结算价格,参与制订产品销售价格,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跟踪公司关联交易的产品的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
第十条 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地筹集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合理分配和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组织公司的清产核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 及时、完整地编制公司财务决算,如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时提供真实、合法、规范、完整的会计信息。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按照国家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 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地保管会计档案,合理有效地利用会计档案。
第十三条 指导和协调驻点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 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第十五条 公司各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建立先进合理的定额管理制度(如资金定额、物资消耗定额、费用定额等),认真做好记载经济活动的原始记录,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公司内部流转及进出公司的存货必须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第十七条 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证相符。
第十八条 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严格审核监督,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资金管理制度及财务处理操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济业务的审核及付款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和公司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有效利用会计档案。
第二十条 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健全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控制、考核及分析制度,公司建立定期的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分析。
第四章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应具备相关性、可靠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四大基本特征。
第二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信息使用者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与信息使用者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联,即与使用者进行决策有关,并具有影响决策的能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应具备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及时性三方面的作用。同时,会计信息还应满足公司内部加强经营管理的需要。在会计信息未对外正式披露前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会计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是客观的和可验证的,即会计信息应具有可靠性。
公司的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操作规范。会计记录和报告不加任何掩饰,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 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清晰易懂,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利用。
第二十五条 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采取的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但因生产经营或管理的需要,如有必要变动,应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累积影响额,在会计报告附注中予以披露。会计核算应做到前后各期口径一致,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第五章 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货币资金核算的内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非独立核算单位不设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银行存款应按开户银
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及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八条 现金管理制度
(一)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支付个人的劳动报酬;
3、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规定为1000元);
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7、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支出应报经财务处审核批准。
(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
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处根据日常现金支出量的多少,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核定,并报开户银行批准。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支用量。
2、公司各单位现金支出的范围要严格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突破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管理的安全;库存现金不足时向开户银行提取。
(三)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1、公司各单位的现金收支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现金收入应当日解交开户银行,当日解交确有困难的,应按公司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次日上班后解交银行;
2、不得以收抵支。即公司支付现金,只能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3、公司现金的开支应严格按公司现金管理的要求执行,提取现金时,要注明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扩大现金开支范围。
4、因生产急需或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且数额超过限额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经财务处批准,可于限额外提取现金。
第二十九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银行结算的范围、方式及结算的规定
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外,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补充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2、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帐户,非独立核算的生产厂通过公司财务处统一对外结算。
3、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和公司的业务特点,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公司在办理银行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号,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或转账套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对作废的转帐支票等结算票据应随原付款凭证一起装订,不得随意丢弃。
5、建立银行结算票据的签收、签发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对于收到外来银行结算票据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对结算票据的要素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填制和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及相关的账户处理,以确保银行凭单及其结算票据完整有序的传递,并按照银行结算规定办理各类债权的委托手续。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及日常管理的规定
1、公司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2、出纳人员要按照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月终了结出银行存款余额。公司在经营中涉及外币业务,应按公司外币核算的有关规定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
3、月度终了,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送来的银行余额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未达账项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账实相符。严禁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为记账依据,擅自调整银行存款余额,更不能以银行存款对账单代替银行存款日记账。
4、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银行印鉴章的保管必须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确定的内部牵制原则的要求严格分工,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5、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暂借的备用金,必须在出差回本单位后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报销或延期交回多余的备用金,将公款移作他用。实际操作时应坚持“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6、其他货币资金由财务处根据需要设置明细账和相应的台账进行核算和管理。业务部门需要采用外埠存款等形式办理结算时,应在月度资金用款预算内另行编制计划,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存款手续。
第六章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的范围
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不同客户建立明细账户进行核算、清查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的内容
(一)应收票据的日常管理
1、应收票据是核算公司因销售产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2、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收到应收票据时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验收,对合法的应收票据要逐笔记录应收票据的种类、编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内逐笔注销。
3、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按规定可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或者通过背书形式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支付物资采购款等。
4、为了确保应收票据的安全与完整,按照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应收票据实行实物与记帐分管的原则。票据经办人员按公司票据管理规定办理账户处理和登记相应的管理台账后,将票据和清单移交开户银行保管;使用时开具清单向开户银行提取。
5、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票据流转结点的经办人员,在对票据进行审核及办理交接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按照制度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票据结算工作顺利、安全;各涉及票据业务的部门,对票据交接清单要妥善保管,会计部门应随同会计凭证一起装订,或单独按月装订成册。
6、商业票据用于背书支付物资采购等款项时,由票据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所需额度,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由使用单位会计人员去受托保管银行提取票据,并与受托保管银行办理票据交接手续;使用单位提取的票据及明细清单交由财务处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相关的票据交接手续;票据使用单位领取票据后应按规定进行账户处理,然后再向供应商(或客户)进行支付,并按规定办妥相关的交接手续。
7、票据的贴现由财务处办理。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需要,由财务处资金科提出贴现计划,经处领导统一平衡后实施。资金科根据贴现计划填制票据贴现清单,向受托保管银行提取票据,并对贴现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办妥相应的票据贴现手续后与贴现银行办理票据交接。
8、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4、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单独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位金额非重大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2)公司确定对应收款项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账龄为 1-3 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6%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为 3 年以上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80%计提坏账准备。
(3)公司的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第七章 存货的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存货核算与管理的范围
存货是指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第三十四条 存货的计价
公司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记帐。不同渠道取得的存货,按下列原则计价:
1、购入的存货入账价格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和缴纳的税金及其他费用。
2、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以实际耗用原材料或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委外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以及按规定计入成本的税金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5、盘盈的存货,其入账价值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效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凭据的,如同类或类似的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同类或类似的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7、公司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执行相关的会计准则。
第九章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和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确定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时,在该权益性投资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信息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无法按照市场信息确定其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当将其按照一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第十章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核算与管理
第四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
(一)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设备处统一负责,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的账户处理,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
(二)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大会批准后,由基建技改处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财务处负责工程项目投资的核算。完工后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峻工决算的,财务处按工程概算暂估入账,待正式办理峻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三)公司设备处负责固定资产大中修计划的审定工作,针对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固定资产大中修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大中修计划在年度内分期预提大中修理费用,计入成本费用。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由公司设备处及其使用单位负责,财务部门参与。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计价
(一)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二)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买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将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借款费用准则应予以资本化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章 资金管理
第八十七条 公司的资金管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原则确定年度资金管理目标,通过内部经济责任制形式将资金管理目标按资金的用途分解落实到资金管理责任中心。公司日常资金管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编制资月度金计划,落实资金用款计划,并通过资金结算中心加强对资金支付的日常控制。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按月进行分析。
第八十八条 公司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岗位职责,制定内部稽核和控制制度,以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和完整。
第八十九条 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了现金的开支范围。制定了现金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支票等银行结算凭证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和签发,签发支票必须注明用途,支票印鉴由专职审核人员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等控制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 公司对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有关补充规定,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
第九十一条 根据公司商业票据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在日常进行票据核算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办理账户处理。各票据经办人员在办理票据交接手续时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收到的票据在未使用前(包括到期托收、贴现或背书转让前)应每天移交指定的银行委托保管,不得将收到的票据任意存放在办公场所,以确保商业票据的安全完整。
第九十二条 公司按不同经济业务的性质制定了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付款程序。会计人员对于款项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公司规定的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妥相关手续或手续不齐备的款项,经办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九十三条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往来结算账户的明细账,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收付及增减变化的原因,月底对各往来款项余额提供经办人员核对并及时办理债权债务的清账工作。同时按资金归口管理原则,明确清账措施,落实经济责任,以加快资金周转。
第二十章 全面预算管理
第九十五条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即以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为依据,通过货币量度,综合地反映公司在预算期间的全部经济活动和结果。其内容概括地分为利润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预算委员会及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公司下属各单位相应建立预算管理组织机构,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按照“自上而下”和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及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公司预算委员会办公室按“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综合平衡后编制全面预算。全面预算经预算委员会审定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实施。
第九十七条 经批准后的预算指标由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分解落实到预算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各预算责任单位要根据公司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预算指标的实现。
第九十八条 经批准下达执行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预算指标时,按预算管理制度确定的管理权限及相关程序逐级申报批准。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及部门均无权擅自调整预算。
第九十九条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的决算审批制度。预算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对综合预决算、分项决算进行监督,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分析。公司审计部门对各责任单位的预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条 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零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百零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Ⅲ 流动资金核定办法

现金控制涉及集权与分权的管理体制,也就是在企业集团内部所属各子公司或分部是否有倾向资金使用诉决策权、经营权。由于现金控制的目标是防止企业发生支付危机,保持现金流动的均衡性,并通过现金流动有效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获取最大收益,所以,现金控制的集权与分权的程度、集团的组织设计的变化、战略等,都会影响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平衡,影响企业集团经营和财务活动的效率。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集团倾向奖金控制的模式有多种,任何企业在不同的经营环境的体制下,可以依据企业的不同的情况选择最适合本企业的倾向奖金控制模式,而不一定千篇一律模仿别人,只要使自身的资金管理达到均衡和高效,就是最优的管理模式。一般而言,集团公司贷币奖金有五种控制模式:

一. 统收统支方式。该模式是指企业的一切现金收付活动都集中在企业的财务部门,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不单独设立帐号,一切现金支出都通过财务部门付出,现金收支的批准权高度集中在经营者,或者经营者授权的代表手中。统收统支的方式有助于企业实现全面收支平衡,提高现金的流转效率,减少资金的沉淀,控制现金的流出;但是不利于调动各层次开源节流的积极性,影响各层次经营的灵活性,以致降低集团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效率。

二. 拨付备有金方式。拨付备用金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期限统拨给所属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一定数额的现金,备其使用。等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发现现金支出后,持有关凭证到企业财务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与统收统支方式比较,其特点是1.集团所属各分支机构有了一定的现金经营权。2.集团所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在集团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之内,可以对拨付的备用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但是集团所属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仍不独立设置财务部门,其支出的报销仍要通过集团财务部门的审核,现金收入必须集中到集团财务部门,超范围和超标准的开发必须经过经营者或其授权的代表批准。
上述两种方式只适用于同城或相距不远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至于子公司通常不适宜该方式。

三. 设立结算中心方式。结算中心通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内部各成员或分公司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它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
1.集中管理各成员或分公司的现金收入,一待各成员企业或分公司收到现金收入时,都必须转帐存入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不得挪用。
2.统一拨付各成员或分公司因业务需要所需的货币资金,监控货币资金的使用方向。
3.统一对外筹资,确保整个集团的资金需要。
4.办理各分公司之间的往来结算,计算各分公司在结算中心的现金流入净额和相关的利息成本或利息收入。
5.核定各分公司日常留用的现金余额。
这种现金控制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各分公司都有自身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帐号(通常是二级帐号)进行独立核算,拥有现金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2.为了减少因分散管理而导致的现金沉淀增加,提高现金的周转效率,节约奖金成本,集团公司对各分公司的现金实施统一结算。
3.实行收支两条线。各分公司根据结算中心所的最高现金保存额(通常按日常零星支出支付需要确定),将每日超出部分的现金收入转入结算中心设立的专门帐户,当各分公司超过核定定额的现金时,必须事先向结算中心提出申请。
4.对各分公司提出的申请有两种管理方式:一是逐项审批制。对各项要款必须列明用途、数额、时间,经营者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拨出;二是超权限审批制。超过分公司经理审批权限的部分,必须经过经营者或其授权人批准。权限有三种表达方式,
(1)是每笔现金支用的额度;
(2)是一定时间(如日,月)现金支用的额度;
(3)是超过现金流入量的现金支用。
5. 由企业集团制定现金管理的规定,包括收入和支出的规定,结算中心根据这些规定监控各分公司的现金缴纳与支用,如不执行,处以重罚。
6.各分公司不直接对外直接借款,由结算中心统一对外办理。可见结算中心方式并不意味着将各分公司的全部现金集中到资金总库,而是关于资金动员、资金流动和投资等决策过程的集中化,各分公司拥有较大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在典型的跨国集团里,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达到现金的集中控制:
1.将可利用的资金流转到可能获利的最高点和最安全的地方。为此,跨国公司的高级经理和财务人员在制定资金调拔(转移)决策时,要估算资金的机会成本;并将临时闲置的资金尽快转换为坚挺的货币;衡量资金库所在国的优劣,将现金中心设在较理想的国家。
2.国际资金的调拨应根据全公司的需要进行,为公司的全球战略目标服务。为此许多跨国公司制定如下“一般性政策”:在一个机构的各部门,制定统一的或近似的股息支付比率;分摊给子公司的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力求一致;在健全的基础上制定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在外汇储备较缺乏的国家,采取子公司股本投资最小化政策,因为在这些东道国,股息支付总不如贷款利息那样得到迅速的准许,所以预付给国外子公司的资金都应在东道国登记。
3.资金调拨应尽可能用最坚挺的货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以减少调拨损失。为此跨国公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自设多种子公司;另外只要可能,资金移动时尽量利用跨国银行网络的服务加速进行,以减少资金国际流动中的损失。
现金集中管理为跨国公司来了许多利益:
1.降低了公司平时保持的总现金资产,从而扩大了可用于投资的资金,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公司总部的现金管理人员统揽公司经营全局,能够发现许多单个子公司所想象不到的困难和机会;
3.一切决策都以追求集团公司总体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有利于公司全球经营战略的设计和实施;
4.可以促进公司内部现金管理专业化,提高管理效率,并降低公司内部暴露总资产。当东道国政府实行管制时,能减少公司资产损失;
5.能使跨国公司在法律和行政约束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利用转移定价机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目前,跨国公司现金管理集中化的程度一直很高,特别在当今货币比价变动频繁、金融风险日趋加大的情况下,更需要跨国公司对现金采取集中管理。
我国的宝山钢铁(集团)公司,1995、1996两年时间内,将分散于各大银行的帐户进行集中整顿,取消不必要的多头开户,并在主办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分别设立人民币资金结算中心,将所有对外业务集中于结算中心,并借鉴国外经验在结算中心推行“自动划款零余额管理”,(是指在资金管理部门的委托授权下,由银行在每日营业结束后,将收入户中的余额和支出户中未使用完的余额全部划回到资金管理部门的总帐户中,各部门的收入和支出帐户余额为零)。实行新的资金调度方式需要准确的资金计划以及对各银行的资金了如指掌。为此资金管理部门要求各部门将每日的具体用款以周计划的方式上报。同时,资金管理部门通过电脑联网等方式,从银行获得每日的存款额,以便平衡调度各银行间的资金存量,这样使整个公司的资金沉淀降到最低。1996年,银行日平均存款余额减少了约3亿元,节约利息3000多万元。

四. 设立内部银行方式。内部银行是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引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内部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进行企业或集团内部日常的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拨、运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设立内部结算帐户。每个分公司都在内部银行开设帐户,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切实物转让、劳务协作均视作商品交易,通过内部银行办理往来结算。
2.发行支票和货币。内部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发行其自身的支票和货币,在各分公司之间使用。
3.发放内部贷款。内部银行根据集团公司为各分公司核定的资金和费用定额等观念,结合实际需要,对其发放贷款。在管理上采取:一是全额有偿占用方式。无论是定额内还是超定额的内部贷款都实行有偿占用,计算利息;二是差额有偿占用方式。定额以外贷款部分计息或多收利息。
4.筹措资金。由内部银行统一对外筹措资金,各分公司无权对外筹资。内部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统一运筹,合理调度资金。
5.制定结算制度。内部银行统一制定结算方式、时间、规范结算行为,同时对结算业务中的资金流向的合理合法性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资金使用中的盲目性和局限性。
6.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内部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将资金流通状况以报表的形式反馈给各分公司,报送企业或集团公司,以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状况。
7.银行化管理。内部银行本身也实行银行化管理,建立贷款责任制,强化资产风险管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设立内部银行是把一种模拟的银企关系引入到集团内部的资金管理中,各分公司与集团是一种贷款管理关系,内部银行成了结算中心、货币发行中心、贷款中心和监管中心,对现金管理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1.各分公司之间的现金收付和结算事项均通过内部银行统一开立帐号办理,一般不直接对外进行。
2.各分公司在内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和贷款帐户,实行存贷分户管理,具有收支两条线的特征。各分公司与内部银行是存贷关系,实行有偿存贷制度。
3.各分公司在财务上享有独立财权,对贷款有权按用途自行安排使用,也即各分公司享有现金经营权和决策权。
在实践中,内部银行按对资金管理的集中程度又具体分为:
1.高度集中模式。该模式是在内部银行开始实行时采用的管理模式,现在在许多企业集团仍具有生命力。主要体现在资金使用权的高度集中,统一主要原材料采购等重要资金使用。集权模式的使用需要有畅通的信息渠道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手段,保证资金决策的效率和正确性。这种模式适用于集团中各分公司地理位置比较集中,各子公司之间关系密切,集团领导层决策手段先进,管理水平高的情况,以保证集权的管理层能够灵活反映,快速决策,降低管理成本 。
2. 相对分散的模式。该模式是指集中控制重大投资权,集中对外融资及纳税,内部单位集中在内部银行开户,使用权分散,各单位对存放在内部银行的流动资产使用完全负责。该模式适用于特大型企业集团各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内容上有较大差异的情况。
3. 松散模式。在该模式下,不要求企业集团的成员把现金形态的流动资产全部存入内部银行,而采用类似银行往来结算中心的做法,仅在内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存放结算准备金,以保证集团内倍结算的顺利,并使集团对下属单位的奖惩有资金的基础。由于这种模式下成员的流动资金管理有更大的自由度,因此当他们需要在内部银行贷款时可采取不同于资金全部集中在内部银行的成员的利率计算。这种模式目前在我国尚不多见,国外大型跨国公司有类似做法,如日本索尼集团下各分公司将结算准备金存入公司总部,利率在银行优惠利率基础上减去0.25%,各分公司需要资金时向公司总部贷款,利率在银行优惠利率基础上加0.25%。
内部银行制度的创新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发生了变化:计划体制下,大型企业也有多层次的组织管理体系,但由于各级管理高度统一在完成国家计划的目标之下,资金集中管理的内部银行制度能较好地与之适应。而今天的企业集团内部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发生了许多变化,有些企业集团是以某些大型企业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还有一些是从原有的行政管理体系转化而成的。企业集团中有的成员经过股份制改造,成为上市公司,另一些企业经过联合或兼并加入企业集团,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特征的内部银行与各种不同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如何适应,成为企业集团内部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企业集团内部成员间利益关系发生了变化:八十年代初的内部银行是为了满足企业内部结算的需要而产生的,由于当时各内部单位利益紧密相联,服从企业制定的转移价格 结算制度相对容易。而现在大多数企业集团成员既处于外部真实的产品市场与资金市场,又处于内部交换形成的产品准市场与资金市场中心,企业集团成员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面对内部“准市场”机制与外部市场机制的冲突矛盾,内部银行必须对原有的制度作出调整。
3.近年来,产品定价由国家包办逐步转入市场化,部分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从盈利转向亏损,内部单位经营状况不好,内部贷款不能如期偿还,甚至靠内部贷款发工资。内部银行无法象外部银行那样处理“不良贷款”,进而使某些内部管理制度无法执行。在激烈的竞争中,内部银行在实行资金管理职能的同时,需要强化内部控制职能,并为管理决策者提供更多的信息。4.外部市场的逐渐成熟,对内部银行资金的运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有的集团内部银行对集中起来的资金使用缺少有效的控制,结果在重大投资中发生失误,使企业最终陷入破产境地。还有的管理者利用内部银行集中的资金谋求私利,走上犯罪。要避免出现这情况。

五、财务公司方式。财务公司是一种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除抵押放款以外,还有外汇、联合贷款、包销债券、不动产抵押、财务及投资咨询等业务。我国的财务公司大多是在集团公司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由人民银行批准,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而设立的,所以,它还担负着集团公司的理财任务。具体功能表现在:
1.通过在企业集团内部转帐结算等加速资金周转;通过融资租赁和买方信贷,注入少量资金,解决集团内部产品购销两方面的问题;通过对集团内部提供担保、资信调查、信息服务、投资咨询等为企业集团各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
2.财务公司运用同行业拆借、发行债券及新股,从事外汇及有价证券的等手段,为集团开辟广泛的融资渠道,并成为集团的融资中心。
3.将集团暂时闲置的资金投向高效的产业和行业,或者用于集团本身发展的项目,使资金运用效率最大化。
财务公司的特点是:1.它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市场竞争关系。2.它是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当然它行使银行的部分职能。3.承担集团公司募集资金、供应资金和投资的功能,并且对集团所属子公司寻找项目供应资金,因而财务公司也行使对子公司和对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功能。
从财务公司的功能看,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是把一种完全市场化的企业与企业或银企关系引入到集团资金管理中,使得集团各子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财权,可以自行经营自身的现金,对现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另外集团对各子公司的现金控制是通过财务公司进行的,财务公司对集团各子公司进行专门约束,而且这种约束是建立在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基础上的。集团公司经营者(或最高决策机构)不再直接干预子公司的现金使用和取得。
随着国企股份制改造步伐的加快,财务公司对企业集团的重要作用日趋明显。财务公司应该在以下方面实现以资金为纽带,在信息、人才和管理上的有机结合。
1.成为集团的金融中心。通过财务公司与集团成员仍相互持股和控股(产权渗透),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使集团各成员之间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各种密切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其金融职能和管理职能。
2.成为集团的信息中心。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收集和掌握各种国际国内的经济信息、各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利率汇率及经济运行状态,为集团各分公司融资投资活动提供重要参考。
3.真正使财务公司成为企业集团的投资中心、投资顾问。财务公司应该为集团内各分公司筹集资金,并投入到关系集团长远发展的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项目上,增强后劲,促进技术进步。还要合理安排好集团各分公司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合理比例。另外,还要凭借自己的信息优势、理财优势,帮助投资主体开展咨询评估,参与企业的投资决策,当好参谋。
4. 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理财素质,具备金融、投资、证券及财会等业务适应,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勇于开拓的魄力。

Ⅳ 工程类财务决算报表是财务人员做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公司总部设立财务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各生产单位及子公司单独设置财务科, 负责本部门或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向公司财务处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各项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第二章 公司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组织公司的税收核财务管理制度算和管理。
第七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单位贯彻实施。
第八条 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组织编制公司的全面预算和经济责任制方案,建立和健全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预测、核算、分析和考核,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九条 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结算价格,参与制订产品销售价格,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跟踪公司关联交易的产品的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
第十条 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地筹集资金,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合理分配和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组织公司的清产核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 及时、完整地编制公司财务决算,如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时提供真实、合法、规范、完整的会计信息。组织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按照国家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 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地保管会计档案,合理有效地利用会计档案。
第十三条 指导和协调驻点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 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及时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第十五条 公司各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建立先进合理的定额管理制度(如资金定额、物资消耗定额、费用定额等),认真做好记载经济活动的原始记录,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保管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公司内部流转及进出公司的存货必须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第十七条 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不定期的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证相符。
第十八条 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严格审核监督,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资金管理制度及财务处理操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经济业务的审核及付款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和公司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有效利用会计档案。
第二十条 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健全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控制、考核及分析制度,公司建立定期的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分析。
第四章 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应具备相关性、可靠性、可理解性和可比性四大基本特征。
第二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信息使用者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与信息使用者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联,即与使用者进行决策有关,并具有影响决策的能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应具备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及时性三方面的作用。同时,会计信息还应满足公司内部加强经营管理的需要。在会计信息未对外正式披露前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会计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是客观的和可验证的,即会计信息应具有可靠性。
公司的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操作规范。会计记录和报告不加任何掩饰,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十四条 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清晰易懂,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利用。
第二十五条 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采取的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但因生产经营或管理的需要,如有必要变动,应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累积影响额,在会计报告附注中予以披露。会计核算应做到前后各期口径一致,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第五章 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货币资金核算的内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非独立核算单位不设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银行存款应按开户银
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及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二十八条 现金管理制度
(一)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
2、支付个人的劳动报酬;
3、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规定为1000元);
6、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7、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支出应报经财务处审核批准。
(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
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处根据日常现金支出量的多少,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核定,并报开户银行批准。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支用量。
2、公司各单位现金支出的范围要严格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突破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时,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管理的安全;库存现金不足时向开户银行提取。
(三)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1、公司各单位的现金收支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现金收入应当日解交开户银行,当日解交确有困难的,应按公司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次日上班后解交银行;
2、不得以收抵支。即公司支付现金,只能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3、公司现金的开支应严格按公司现金管理的要求执行,提取现金时,要注明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现金或扩大现金开支范围。
4、因生产急需或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方便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且数额超过限额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经财务处批准,可于限额外提取现金。
第二十九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银行结算的范围、方式及结算的规定
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外,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补充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2、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帐户,非独立核算的生产厂通过公司财务处统一对外结算。
3、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和公司的业务特点,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公司在办理银行结算,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号,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或转账套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对作废的转帐支票等结算票据应随原付款凭证一起装订,不得随意丢弃。
5、建立银行结算票据的签收、签发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对于收到外来银行结算票据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对结算票据的要素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填制和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及相关的账户处理,以确保银行凭单及其结算票据完整有序的传递,并按照银行结算规定办理各类债权的委托手续。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及日常管理的规定
1、公司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2、出纳人员要按照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月终了结出银行存款余额。公司在经营中涉及外币业务,应按公司外币核算的有关规定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
3、月度终了,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送来的银行余额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未达账项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账实相符。严禁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为记账依据,擅自调整银行存款余额,更不能以银行存款对账单代替银行存款日记账。
4、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银行印鉴章的保管必须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确定的内部牵制原则的要求严格分工,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5、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暂借的备用金,必须在出差回本单位后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报销或延期交回多余的备用金,将公款移作他用。实际操作时应坚持“前帐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6、其他货币资金由财务处根据需要设置明细账和相应的台账进行核算和管理。业务部门需要采用外埠存款等形式办理结算时,应在月度资金用款预算内另行编制计划,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存款手续。
第六章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的范围
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不同客户建立明细账户进行核算、清查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与管理的内容
(一)应收票据的日常管理
1、应收票据是核算公司因销售产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2、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收到应收票据时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验收,对合法的应收票据要逐笔记录应收票据的种类、编号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内逐笔注销。
3、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按规定可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或者通过背书形式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支付物资采购款等。
4、为了确保应收票据的安全与完整,按照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应收票据实行实物与记帐分管的原则。票据经办人员按公司票据管理规定办理账户处理和登记相应的管理台账后,将票据和清单移交开户银行保管;使用时开具清单向开户银行提取。
5、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票据流转结点的经办人员,在对票据进行审核及办理交接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按照制度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票据结算工作顺利、安全;各涉及票据业务的部门,对票据交接清单要妥善保管,会计部门应随同会计凭证一起装订,或单独按月装订成册。
6、商业票据用于背书支付物资采购等款项时,由票据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所需额度,经财务处审核同意后,由使用单位会计人员去受托保管银行提取票据,并与受托保管银行办理票据交接手续;使用单位提取的票据及明细清单交由财务处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相关的票据交接手续;票据使用单位领取票据后应按规定进行账户处理,然后再向供应商(或客户)进行支付,并按规定办妥相关的交接手续。
7、票据的贴现由财务处办理。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需要,由财务处资金科提出贴现计划,经处领导统一平衡后实施。资金科根据贴现计划填制票据贴现清单,向受托保管银行提取票据,并对贴现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办妥相应的票据贴现手续后与贴现银行办理票据交接。
8、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必须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4、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单独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位金额非重大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2)公司确定对应收款项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根据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确定具体提取比例为:账龄为 1-3 年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6%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为 3 年以上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 80%计提坏账准备。
(3)公司的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第七章 存货的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存货核算与管理的范围
存货是指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第三十四条 存货的计价
公司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记帐。不同渠道取得的存货,按下列原则计价:
1、购入的存货入账价格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和缴纳的税金及其他费用。
2、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以实际耗用原材料或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委外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以及按规定计入成本的税金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按照该项存货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5、盘盈的存货,其入账价值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效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凭据的,如同类或类似的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同类或类似的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7、公司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执行相关的会计准则。
第九章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与管理
第四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和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的差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确定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时,在该权益性投资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参照活跃市场信息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无法按照市场信息确定其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当将其按照一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第十章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核算与管理
第四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
(一)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设备处统一负责,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的账户处理,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
(二)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大会批准后,由基建技改处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财务处负责工程项目投资的核算。完工后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峻工决算的,财务处按工程概算暂估入账,待正式办理峻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三)公司设备处负责固定资产大中修计划的审定工作,针对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固定资产大中修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根据大中修计划在年度内分期预提大中修理费用,计入成本费用。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由公司设备处及其使用单位负责,财务部门参与。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计价
(一)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二)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买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将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借款费用准则应予以资本化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章 资金管理
第八十七条 公司的资金管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原则确定年度资金管理目标,通过内部经济责任制形式将资金管理目标按资金的用途分解落实到资金管理责任中心。公司日常资金管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编制资月度金计划,落实资金用款计划,并通过资金结算中心加强对资金支付的日常控制。公司对资金使用情况按月进行分析。
第八十八条 公司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岗位职责,制定内部稽核和控制制度,以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和完整。
第八十九条 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了现金的开支范围。制定了现金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支票等银行结算凭证必须由出纳人员保管和签发,签发支票必须注明用途,支票印鉴由专职审核人员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等控制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 公司对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有关补充规定,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
第九十一条 根据公司商业票据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在日常进行票据核算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办理账户处理。各票据经办人员在办理票据交接手续时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收到的票据在未使用前(包括到期托收、贴现或背书转让前)应每天移交指定的银行委托保管,不得将收到的票据任意存放在办公场所,以确保商业票据的安全完整。
第九十二条 公司按不同经济业务的性质制定了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付款程序。会计人员对于款项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按公司规定的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办妥相关手续或手续不齐备的款项,经办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九十三条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往来结算账户的明细账,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收付及增减变化的原因,月底对各往来款项余额提供经办人员核对并及时办理债权债务的清账工作。同时按资金归口管理原则,明确清账措施,落实经济责任,以加快资金周转。
第二十章 全面预算管理
第九十五条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即以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为依据,通过货币量度,综合地反映公司在预算期间的全部经济活动和结果。其内容概括地分为利润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预算委员会及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公司下属各单位相应建立预算管理组织机构,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公司按照“自上而下”和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及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公司预算委员会办公室按“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综合平衡后编制全面预算。全面预算经预算委员会审定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实施。
第九十七条 经批准后的预算指标由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分解落实到预算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各预算责任单位要根据公司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预算指标的实现。
第九十八条 经批准下达执行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预算指标时,按预算管理制度确定的管理权限及相关程序逐级申报批准。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及部门均无权擅自调整预算。
第九十九条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的决算审批制度。预算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对综合预决算、分项决算进行监督,预算委员会办公室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核、分析。公司审计部门对各责任单位的预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条 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零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百零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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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完整版(截止于2011年底)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手册》、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等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责:
(一) 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 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
(三)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 主要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内部: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四条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
(一)通过授权管理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一线公司的具体职责范围;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和总经理办公室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以下事项须由股东大会讨论: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4)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1“授权管理”中的1-1)
2、董事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批准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的事项符合《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2.2、7.3.5款所列标准的行为;属需股东大会批准的项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董事会顾问,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出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拟定董事报酬和津贴标准;
(18)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具体内容见附件1“授权管理”中的1-2)
3、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1“授权管理”中的1-3)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对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
(2)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对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不予纠正的,有权向股东大会报告;
(4)经监事会监事表决同意,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总经理:《总经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3)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4)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5)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7)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8)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9)决定公司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的任免;
(10)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11)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12)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权利,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13)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同时,也规定了副总经理得主要职权:
(1)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目前公司已经确立了分别由副总经理分管产品线、品牌线、运营线和管理线的分工安排;
(2)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总经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具体内容见附件1“授权管理”中的1-4)
5、子公司控制:公司对所属各子公司实行扁平化的直线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各子公司的相应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各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各项规范制度,必须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进行土地储备及项目开发经营等,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职员录用、培训、调配和任免实行统一管理,以此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高度集中。
(二)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为公司营造了科学、健康、公平、公正的人事环境,其内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和离职管理等,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1、招聘管理:
(1)目的:规范招聘流程,提高招聘的专业水平。
(2)主要流程和内容:各公司结合年度人力资源规划(计划)及公司现时经营需要,每年初向总部申报职位空缺信息。公司首先考虑内部的人力资源储备情况,然后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渠道选择、招聘信息发布严格按程序组织进行,对应聘资料进行筛选后,由人力资源部、相关专业人员组织面试。经过初试、复试和测评确定预选人员,再经过用人单位负责人面试,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人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录用除经过上述必要程序,还需要经公司领导面试。新职员在报到后必须统一进行脱产的入职培训。(具体内容见附件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2-1)
2、薪酬管理:
(1)目的: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吸纳和保有优秀人才。
(2)主要流程和内容: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各地区行业薪酬调查结果、岗位评估结果、地区物价指数等确定薪金体系和标准,并由职工委员会、集团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各公司依据薪金体系,初步建议新员工薪金级别,经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单位第一负责人内部审批流程确认后,再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公司每年上半年统一安排一次调薪,下半年再作补充性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2-2)
3、培训管理:
(1)目的:为了适应集团的业务发展、促使万科的培训开展服务于公司战略,明确培训职责的划分,保证培训有序、高效开展。
(2)主要内容: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和各一线公司专职培训人员拟订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费用预算;负责建设、完善以及调配培训资源;组织实施集团类的管理培训、专业培训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2-3)
4、休假管理:
(1)目的:规范职员的休假行为。
(2)主要流程和内容:由职员本人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报送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进行备案和数据更新,根据数据更新情况发放薪酬,在做好工作交接后开始休假。(具体内容见附件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2-4)
5、离职管理:
(1)目的:充分合理地分配企业内部资源,规范离职相关制度及办理程序,明确离职审批的流程及权限。
(2)主要内容:职员明确离职意向或公司准备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后,所在部门需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及IT部门,冻结该职员信息访问的权限,包括万科局域网登录权限、电子邮件系统、文档管理系统、明源售楼系统、金蝶账务系统、成本管理系统、SAP人事系统、网上招投标系统、万网景个人网站等;职员离职时需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谈,并将面谈结果如实记录做好《面谈记录》并录入在SAP-HR系统;离职审批相关文档均采用电子文档,通过邮件进行传递和审批,一线公司在完成本单位内部审批流程后,启动离职事件,在SAP-HR系统中录入离职信息,并停发工资,用邮件通知集团人事管理员,完成集团审批流程后,对其数据审核并生效。
申请和审批流程包括主动离职和被动离职。(具体内容见附件2“人力资源管理”中的2-5)
第五条 业务控制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专业系统的特点和业务需要,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超作流程和岗位手册,以及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必要的控制程序等。本制度所规定的业务控制包括:工程管理类、项目发展类、集团办公类和其它。
(一)工程管理类:主要包括工程的招标管理、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开发计划管理等内容。包括以下三个主要环节:
1、设计工程管理
公司实行严格的设计工程管理,在项目管理和工程管理方面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规范,其中项目管理规范主要包括项目设计管理程序、项目设计技术指引、设计信息收集管理程序、万科南方地区住宅品部标准、新技术新材料认证及执行程序、住宅智能化性能标准、材料设备采购规定等;工程管理规范主要包括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地区项目工程业务对接关系、项目经理部设立与撤消程序、项目报批报建管理程序、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程序、工程管理部对工程质量及安全检查管理程序、专业图设计审查管理程序、工程质量检查管理程序、项目中间验收管理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工程档案管理程序等。
2、目标成本管理
公司推行目标成本管理,建立了成本管理责任体系,制定了目标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开发了成本管理软件
目标成本是公司基于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的经营计划,根据听证会通过的目标定位报告中的预期售价和目标利润进行预先确定的,经过努力所要实现的成本指标。目标成本制定后,由成本管理部编制《目标成本控制责任书》,将成本目标分解到项目开发的各个环节和各个责任部门,在经由各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各单位总经理签发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及时反映项目成本的动态情况,各公司每月编制成本信息月报,对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说明原因并提出成本控制的建议,以便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从而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施工图确定后的测算稿为最终目标成本,除规划条件、政府政策、市场环境有重大改变外不得修订。一般改变作为正常的成本动态变化在《项目动态成本月评估》中反映即可。工程施工和销售过程中,如果售价、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对目标成本进行修订,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上报公司财务部成本审算中心备案。
3、过程控制制度
针对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司制订了相应的成本控制制度,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招标、工程合同、工程预结算等各项管理办法。
对于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合格承包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管理部主持合格承包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所有项目的招标都需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合格承包商资格(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调整。
评标、定标应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和论证,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对于技术简单、规模不大的施工招标原则上应按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对于工程进度,公司有严格的控制程序。公司运作的所有新项目,均需编制项目开发规划计划表,并由公司总经理签批执行。项目开发计划具有严肃性,确定后不可随意变更。确因经营需要,拟对项目开发计划作出重大变更,必须视情况报公司总部审批或备案。各子公司必须针对已有项目,动态编制最近24个月项目分期开发计划汇总表,该表包括所有已确定的、计划在最近24个月内进行开发活动的分期开发项目。各公司每月至少对该报表进行一次审查,监控项目进度,及时更新进度差异,并报送总部。
公司对工程款的支付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首先由采购管理部、项目经理部等相关部门填写项目工程付款审批表,写明项目完成情况,并附上所有相关资料,在工程部、外部监理人员、成本管理部、财务部审核签字后,报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在上述手续完备之后进行付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项目、工程、成本及财务部门统一意见后,发给施工单位《工程结算通知书》。承包单位将整理齐全的工程结算资料报送项目部,监理公司对其进行审核并签字后,由成本管理部进行复审。如果工程结算并非在施工图总价包干的基础上进行,须选择确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外审结果经成本管理部复查,财务管理部复核后,由主管副总签署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示。最后由成本管理部组织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合同签署竣工结算价款协议书,并核对已付金额、应扣金额、保修款、余款等。
工程管理类管理制度由总部工程管理部和项目开发计划管理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落实和修订。(具体内容见附件3“业务控制”中的3-1-1——3-1-5)
(二)项目发展类:主要包括新项目发展制度、投标和竞拍管理办法、项目跟踪管理制度和公示项目红线外不利因素操作指南等。
公司设立地产项目投资听证会制度,有效地保障地产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高效化。地产项目投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重点介入项目
重点介入项目是指子公司的在所接触项目中,条件较为成熟即土地权属情况清晰、法律手续完备、市场情况较为清晰的项目。子公司认为可以报请总部进入听证会程序。
子公司向企划部提交项目资料,并申请成立项目发展小组。企划部根据子公司上报的《新项目情况通报表》,对项目土地权属情况、法律手续情况、市场情况及项目初步收益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批准成立项目发展小组。项目发展小组成立一周内(视项目紧迫性可适当改变),完成实地调查和评估工作,提出项目发展意见和建议。子公司根据项目发展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跟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并向项目发展小组提交《召开项目听证会申请》和《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听证会召开之前,项目发展小组向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总经理及有关人员组成的「决策委员会」及其它与会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和《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发展小组专业意见等资料,听证会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同意立项,则该项目通过。之后由管理层将通过听证委员会立项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董事会议案》等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2、大型的项目
大型的项目是指单个项目土地的购置额超过4.7亿元人民币的项目。
大型的项目除执行如(1)所述程序外,需报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才可立项;特别大型的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超过净资产50%的),还需报股东大会通过后方能实施。
对通过立项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建立了跟踪评估管理制度。
3、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鉴于各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日渐规范,通过投标、竞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正成为取得项目用地的重要方式,为推动和规范这两种项目用地取得方式,公司制定了《房地产开发用地投标、竞拍管理办法》。
在土地投标中对于单个投标项目,在投标、竞买底价4.7亿元人民币内授权董事长决定,向董事会通报有关情况,如超出4.7亿元人民币需向董事会报批。
项目发展类相关业务控制制度由集团企划部和审计法务部制定,并由集团企划部、营销部指导各一线公司进行项目发展和营销宣传等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3“业务控制”中的3-2-1——3-2-4)
(三)集团办公类:主要包括《集团投诉处理制度》和《文件管理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3“业务控制”中的3-3-1——3-3-2)
(四)其它类: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办公室环境布置及功能配置指引》、《万科集团标准职位说明书》等。(具体内容见附件3“业务控制”中的3-4-1——3-4-3)
第六条 会计系统控制包括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由集团财务管理部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
(一)会计核算控制:集团制定《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包括会计政策、岗位设置、会计操作流程、会计档案保管、财务交接、会计资料调阅、会计电算化及财务安全保障等各项控制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4“会计系统控制”中的4-1)
(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包括计划(预算)管理、资债项目管理、权益项目管理、或有事项管理、税务管理、票据印鉴管理方面的制度。重点项目包括:
1、费用控制
公司实行费用预算制度,每年年初由各级职能部门(包括子公司)编制本部门费用支出计划,经各级财务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向董事会汇报。部门职能总费用应控制在预算费用之内,如果突破年度预算,部门报专题费用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确定。部门预算总费用中的非经常发生项目,于预算报批时应附专项说明,于实际发生时仍应事前出具专题报告,按程序报批。
各部门总经理在部门工作安排中主动控制、压缩费用,对本部门的各项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对本部门总体费用水平的合理性负责;财务部总经理维护费用管理制度的正常执行,对重大开支发表意见,审批1万元以下付款,组织费用报销工作和信息通报工作;分管部门副总审批分管部门的非例常性费用和重大开支,确认这些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司总经理对1万元以上非例常性费用和资产购置开支,具有立项权与否决权。
职员非公务事项不得从公司借支备用金。公司职员因公出差、接待客户或购买小额物品等,申请借支备用金时,财务部门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并将严格控制职员借取大额备用金。借支备用金应按照公司《费用管理制度》,完善借款手续后方能办理借款。
各子公司根据经公司总部批准并下达的经营计划,对费用进行控制。公司制定统一的费用核算制度,各下属子公司按固定格式每月上报费用明细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定期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差异及原因,从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财务汇报管理
各下属子公司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总部上报各种财务信息,其中,定期信息按固定格式编制,其中月报包括各种会计报表、反映销售及动态结算情况的经营信息表等;不定期信息包括总部要求的其他重大财务信息,如滚动的经营计划等。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也要求各下属子公司及时向总部汇报,总部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对因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些经营信息经过总部财务部汇总分析后,通过月度经营例会汇报给公司管理层。通过财务汇报管理,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从而有效地控制财务风险。
公司每季度向董事会报送财务报表并汇报经营情况。
公司对财务报告的报出进行了规定,年度财务报告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对外报送,披露。其他定期报告也根据有关规定,经过董事会批准后及时报出。
3、会计入帐程序及会计资料保管
会计机构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才能入帐,原始凭证必须手续齐全、填列完整,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
记账凭证应在业务发生并取得完整的原始凭证后及时录入,不得积压。录入的记帐凭证需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方可过账;更正错误的方法必须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建档要求、调阅手续、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管理会计档案。
年度终了后,会计机构指定专人对上年度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会计人员移交清册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进行收集、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公司内单位之间调阅会计档案,需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需持正式介绍信,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或需要复制的,需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意,并限期归还;对已入库会计档案的调阅,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详细登记。
4、相关的制度安排包括:《集团财务管理规则》、《目标成本管理实施手册》、《总部费用管理制度》、《总部费用报销及付款审批流程》、职务授权及代理方面的制度等。(具体内容见附件4“会计系统控制”中的4-2-1——4-2-7)
第七条 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由集团总部IT中心和各一线IT人员共同进行,并由IT中心制定和实施相关规则,主要包括《员工电脑使用指南V2》、《用户帐户管理规范》、《计算机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等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5“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控制”中的5-1——5-3)。
计算机管理系统控制制度明确规定了以下具体内容:
(一)电脑维护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划分:IT中心运营组负责集团总部的电脑维护、集团网络、各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各地分公司有1-3名IT人员,隶属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分公司的电脑、网络的运维。
(二)电脑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控制:通过Windows AD集成验证用户访问,NTFS等技术,以及文档加密系统对资料进行控制。
(三)基础数据的输入输出控制:技术上,各业务系统都使用统一的indows AD集成验证用户,来控制基础数据的输入和报表等打印输出控制;管理上,通过《用户帐户管理规范》制度规范用户的使用,达到基础数据输入输出的准确性。

Ⅵ 有关资金管理模式

资金是企业从事各项经济活动的基本要素,是企业发展的必备要素。

资金是企业从事各项经济活动的基本要素,是企业发展的必备要素。企业的资金状况既表明了企业的资源配置、数量和质量,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资本构成和产权关系。企业的生产经营、筹资投资和利润分配都是以资金为纽带,从起点到终点,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资金流量指标已经成为企业信誉评价、发展潜力、价值评估的重要指标,在有些地方,银行已开始把企业现金流量情况作为是否给企业提供信用的重要依据,有的甚至把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作为还款的担保。因此,加强资金 管理, 提高资金运营效益 是 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和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如何加强现金管理呢?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预算是一种控制机制和制度化的程序,是实施资金集中管理的有效保证,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是企业进行监督、控制、审计、考核的基本依据。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是对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实施预算的编制、分析、考核,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的资金收支均纳入严格的预算管理之中。企业的预算应以资产为纽带,实行分级预算,母公司应侧重搞好投资、融资预算,以资本经营预算为主,实行资金的统一筹划,集中管理;子公司则以生产经营预算为主,加强成本费用和资金流量预算。公司预算一经确定,就应成为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依据,不得随意更改。而企业资金预算则是企业全面预算的核心,包括年度、月度预算。年度资金预算是测算年度内公司资金的流入、流出规模。根据规模可以确定公司的融资、投资的政策。而月度预算则比较接近实际,能较准确的反映每月的资金流量情况,据此也可以具体的调整融资、投资计划。另外按照资金的用途,还可将自尽预算分为 以下三个方面的预算: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预算:主要包括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预算。经营收入是指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以及出租资产等取得的现金流入,年度的经营收入反映的是年度公司能收到的资金规模。是公司的各项支出预算的保证。月度收入预算则能较为清晰的反映资金流入的大致时间,为公司的资金运作提供较为准确的依据;经营支出预算则包括公司经营活动所有资金支出的预算,与收入的差额则是反映公司在投资时所能提供的自有资金规模,也是公司投资、融资政策选定的重要依据,而月度经营支出预算与收入的差额则能准确的提供公司的融资、投资计划依据,增加公司的资金运营效益,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预算: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盈利,扩大企业的规模必须进行有效的投资。它分为两类:一是长期投资,必须用净现值等来判断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属于投资回报期长的资金支出,但也是增加企业发展潜力的有力保证,长期投资的资金使用期都较长,资金使用额也较大,因此要求根据年度自有资金量及较低的融资成本来确定年度投资资金支出预算。二是短期投资,它强调的是短期现金的流动性,是一种在长期规模既定状况下的短期资产存量的收益问题,它是指在没有选定有效的长期投资计划时,选择风险低,受益高的投资方案,将企业的存量资金盘活起来,取得较好的收益。

3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预算:融资预算是指在选定好优化的投资方案后,去除自有资金额后,选择较低的融资方案融通资金的预算。而且有效的融资政策还要求从负债资本的内部期限结构上来强化企业资金的管理水平。它强调形成长期资产与长期负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间的结构对应性及相关性的融资策略。

二、 加强资金的集中管理

资金集中核算是以财务公司为载体的集中式资金管理模式 , 是集团母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与下属公司自主管理的结合、集团所属单位资金结算与财务公司金融功能的结合、资金有效平衡与资本结构优化的结合、资金占用目标与过程管理的结合、外资高效利用与风险管理的结合、资金信息化管理与业务流程再造的结合。这种资金管理模式可以 “ 四个统一 ” 来描述,即:

1 、统一银行开户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货币资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是内部控制的最关键环节。为强化货币资金的事前控制,在健全货币资金基本内部牵制制度的基础上,撤销集团内部各单位在社会金融机构的多余账户,保留使用唯一基本付款账户及多个上划资金专户,实现资金的收支两条线。即所有子公司需用的资金均由母公司每日进行划拨,所有的收入资金则按规定的途径每日上划至母公司的账户内,从而保证了集团公司对资金的收付的统一集中管理。另外子公司还在集团的财务公司内开设收付账户,为与集团公司内部单位间的产品劳务结算提供支持,并发挥财务公司的金融功能,以内部往来结算代替货币资金结算,实现了集团内无货币资金的流转。

2 、统一资金调度,强化资金运作监管。为满足生产经营与建设的需要,统一重大资金调度权,尤其是统筹规划,控制投资规模,将资金投资引向高回报低风险的地区,同时也给予子公司日常的资金管理权限,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资金运营的有效监控和防范资金结算风险。集团公司根据子公司的年度资金预算排定子公司的资金使用规模,要求子公司按照年度资金预算编制月度资金预算,并将资金使用额度分解至每天,集团公司据此划拨资金。子公司的所有资金流入则通过收款专户按照规定的路径上划至集团公司的帐户内,由集团公司统一调配使用,从而保证了集团公司对所有资金的有效控制,降低了资金的外流及沉淀风险。据此集团公司还可规划使用资金,将富余资金采取有效的运作模式,取得较好的收益。

3 、统一资金信贷管理 , 确保筹资效益和安全。一是统一内部信贷管理,通过集团财务公司集中对成员单位实行内部贷款制度,合理调节集团内部资金流向,优化资金信贷结构,为集团内部提供高质量的贷款支持。二是统一对外筹资职能,根据集团资金结构优化以及各单位发展的需要,统一向商业银行办理贷款筹措资金,同时作为信贷管理的延伸,强调由母公司统一对外担保,未经集团批准 , 各成员单位不得自行对外担保,以降低筹资成本和减少或有负债的发生,防范担保风险,确保筹资效益和安全。

4 、统一资金过程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资金目标控制上,每年编制年度资金占用预算指标,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挂钩。通过预算的跟踪考核,对资金从物资采购、存货的盘点和处置、产成品销售等全过程实行过程控制和管理。加强外资利用的过程管理,在引进外资时强化对国内外有关贷款政策和利率水平及走势的研究,把握好利用外资项目的决策关,合理确定贷款有效使用方案。注重外资风险防范和管理,利用货币调期、利率调期、提前还款、远期外汇买卖等多种形式化解外债风险。

三、推行内部审计制度

现金流量控制是指企业所有现金流入、流出的控制手段,它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部门依据有效的制度来控制。公司财务部门只是实施的一个方面,还需要有审核部门进行把关。 主要包括:

1、组织保证。应围绕财务控制建立有效的组织保证;组织和实施日常财务控制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协调、仲裁、考评机构,将这些机构的职能合并到企业的常设机构中。应建立各种执行预算的责任中心,使各责任中心对分解的预算指标既能控制,又能承担完成责任。

2、制度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组织机构的设计和企业内部采取的所有相互协调的方法和措施。这些方法和措施用于保护企业的财产,检查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促使有关人员遵循既定的管理方针。

3、信息反馈保证。财务控制是一个动态的控制过程,要确保财务预算的实施,必须对各责任中心执行预算的情况进行跟踪,不断调整偏差,使预算更加合理,执行更加有效。

具体做法有:

1、 统管资金,统一调配使用资金,加强对企业现金的管理。为防止资金的体外循环,加强对资金的管理,许多企业都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现金管理的措施。可以借鉴的现金管理制度包括:对自己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对各部门实行备用金制;严格分公司开立银行帐户的管理: “ 收支两条线 ” ,所有收入都统一上缴企业总部统一划拨,分公司所需资金,则由企业总部统一审核和安排等。

2、 加强对往来款项和存货的管理,加速资金的周转。企业应下列措施,减少现金的流出,增加现金的流入,减少资金占压时间:加强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的管理;加强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加强预收帐款、预付帐款的管理;加强存货的管理;严格企业收款责任制,加快现金的回流,减少和控制坏帐的比例;同时尽可能利用商业信用,合理利用客户的资金。

现金流量与江河流水一样,不能干,也不能溢,要保持一定的平衡,要量力而行,有多大的实力,就去做多大的事情,否则就会把现金流拉断,导致企业难以维持。而在企业内部,必须建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氛围,制度是纲,所有的行为必须按照制度操作,才能保证资金的安全、高效。在企业外,企业也必须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紧密联系,采取高收益、低成本、低风险的融资、投资政策,确保企现金流量的畅通。
参考资料:www.cma-china.org

Ⅶ 现金管理有几种模式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7)上市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2011年1月8日删除)

第二十一条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1、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

2、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3、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

4、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5、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7、互相借用现金的;

8、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9、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10、保留账外公款的;

11、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2011年1月8日删除)

Ⅷ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都有哪些

企业要采取强有力的催收措施,收取应收账款,一旦应收账款到期,就要及时通过信函、电话或电报等方式催收。如仍未收到账款,应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再次通过函电或专程上门实施催收,对欠款客户所施加的压力要逐渐增强,直至货款收回。具体应注意以下方面:
(1)及时开具发票。对于赊销的客户,通常认为收到发票后赊销期限才算开始,有些客户甚至以收到发票作为付款的条件,故企业要及时开具并寄送发票。
(2)严格追查逾期未收的账款。对那些逾期未收的账款要有严格的追查制度,这直接与客户的欠款金额大小有关。花很多时间和费用去追回一笔并不值得这么做的逾付款,可能毫无意义,但是有时即使收款费用高于款项本身,也值得去追索,主要是告知客户企业执行其信用和收账制度的严肃性。
(3)定时、定次向客户发送付款通知书或催款通知单,并建立客户还款进度记录簿,对应收账款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把逾期未付情况上报主管领导,以便制定正确的收款政策。
(4)权衡得失,平衡关系。企业在执行收账制度时,必须在收账费用及惹怒甚至失去本来很好的客户的风险,与将带来的效益之间搞好平衡。在严格执行制度时作适当的变通,注意讲究收账技巧,对无力偿付和故意拖欠的要采取不同的收账策略,如:寄函,打电话,派专人催收,双方协商解决,借助于有权威的第三者调解等。
(5)诉诸法律,收回欠款。企业对于少数逾期不付款的客户,在多次上门追讨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追讨。
(6)建立销售回款一条龙责任制。为防止销售人员片面追求完成销售任务而强销、盲销,企业应在内部制订严格的资金回款考核制度,以实际收到的货款数作为销售部门的考核指标,每个销售人员必须对每一项销售业务从签订合同到回收资金全过程负责,使销售人员明确风险意识,加强货款的回收。
有一些因素会影响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周转天数计算的正确性。首先,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季节性原因,使应收帐款周转率不能正确反映公司销售的实际情况。其次,某些上市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大量使用分期付款方式。再次,有些公司采取大量收取现金方式进行销售。最后,有些公司年末销售量大量增加或年末销售量大量下降。这些因素都会对应收帐款周转率或周转天数造成很大的影响。投资者在分析这两个指标时应将公司本期指标和公司前期指标、行业平均水平或其他类似公司的指标相比较,判断该指标的高低。
一下某制度的案例
一、为保护公司资产不受损失,加强应收及预付、应付及预收款项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科目的设置:
1、应收及预付款,是公司发生产品销售,劳务供应等经济活动,以及公司因为将要发生外购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济业务,而预付供货单位和提供劳务单位的款项,根据有关资料按购买单位或供货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其他应收款是类似备用金、租金、各种赔款、罚款以及向职工垫付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按经济业务各项类别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为了落实责任,便于款项的催收,在供货单位或经济事项后加注经办人。
3、应付及预收款项是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材料商品采购以及劳务等经济业务,是在产品交货、工程完工验收、劳务提供之前,预先按一定比例或合同收取部分或全部款项,该款项按供应单位或客户名称设置明细科目。
4、其他应付款是公司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该款项应按事项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
三、 在进行应收及预付款项的会计核算和管理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按实际发生额进帐。
2、及时清算、催收各种款项。
3、定期(按月或季)与应收及预付款项单位(债务人)进行核对,发生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帐务处理,年终应填制对帐单,由债务人书面确认。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①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③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会或董事授权报经税务等有关部门审批。
四、工程的核算,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等在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决算后三个月内必须结清工程尾款(除按合同规定应留保质金外)。
五、工程民工费用的借款,在工程未完工之前,可根据工程进度,先结清前面的借款,再续借。不得累积大额借款,当工程度完工办理决算后,一个月内结清借款。
六、当月应收电费,必须在次月15日前收回,如果欠费,财务人员负责催收,并做好催收记录;每月15日书面向分管经理报告欠费及催收情况。
七、材料销售、劳务供应、租金等各项收入,原则上当月结清或按合同结算,如有特殊原因超过三个月向公司经理报告。
八、由于个人开会、学习、培训、出差等借款,在结束返回一周内,必须结清借款,如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能超过一个月。
九、个人由于企业经济业务等往来借款,应由借款或经办人员负责催办,会计督办,及时结清借款。
十、各单位在报送季报或年报的财务说明书上应对应收款项进行帐龄分析,对未按规定时间结帐的款项,按挂帐单位或经济类别详细说明。
十一、如因不履行职责,形成呆帐,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十二、本办法适应于优恩公司直属单位、控股公司、委托经营管理单位。参股公司及联营企业参照执行。

Ⅸ 一个新成立工业企业如何制订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两种——上市公司、小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增删。现提供一个样本,予以参考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 财务管理规则
□ 总 则
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资金,及时上交实现的各种税金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配合财政、税务、审计、银行等有关部门对公司的财务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在必要的情况下,设置专职总会计师,兼任审计工作。
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务事宜,必须遵守本制度。
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融通资金,有效地使用 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顶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与银行配合,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接受会计指导,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核算结账日为每月的二十五日。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作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及时处理。非分内工作失误,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不得长期兼管现金收付、保管工作。出纳人员有事外出由会计临时兼管收付款业务,应提供有限的收款单据,并予以记录,事毕立即交接临时代办业务,并当面点清款项、单据,并在会计填开的单据上签字明确责任。
第十七条 日常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对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事项,审计人员可随时进行检查。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人监交。
第十九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及微机记账,应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报送主管税务部门备案。
□ 支票管理
第二十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指定专人保管。在无正规结算发票或收款收据情况下使用支票,应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加盖印章、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支票付款后,支票领用人凭指定负责人审批的正规票据在支票登记簿上注销领用的支票。 如直接结算货款,则根据总经理签批的正规发票或收款收据,由支票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对签发的支票负责催收相应正式票据,对逾月收不到相应票据的,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为该支票领用人办理同类业务,否则出纳人员承担相关后果。
第二十二条 业务人员借支公司款项逾月后,财务人员要及时催收,并有权在其工资中全额扣收。第二十三条 出纳人员每日应填制《资金日报表》,次日报送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出纳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经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材料、大宗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福利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支付现金,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作私人借用处理,在工资中扣还,并按逐月欠款金额,每月扣罚5%。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每月提供的工资计算资料编制工资发放明细表,交劳资人员审核,总经理签字通过,财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内容的真实性,会计复核无误后送 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出纳人员都必须根据有效单据办理。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 银行存款管理
第三十八条 银行账户的设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及公司的业务需要,经总经理同意,开设银行账户,不准私自另开账户。
第三十九条 除了可以用现金支付的款项外,各种款项尽量通过银行存款结算。
第四十条 通过银行支付的款项,收款人要和结算单据注明的收款人名称保持一致。
第四十一条 不准对外借用银行账号。
第四十二条 出纳人员要定期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余额调整表,交会计及审计人员检查。审计人员应不定期对出纳员与会计的对账工作予以检查。
□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四十四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五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六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非会计人员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 处罚办法
第四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保留帐外款项或挪用公司款项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八)违反本条款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 出纳工作处理细则
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备用金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单据支付,出纳员对单据的有效性负责。
第四条 提取备用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五条 公司一切支出,均须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 凡单笔现金超过5000元的收款业务,必须在两日内单笔存入银行。
第七条 凡支付往来款业务,须经会计(记账)人员签字核实。
第八条 结算货款超限额支付现金,须总经理在结算票据上注明。
第九条 非临时采购业务,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货款;如需代领,收款单位须盖章授权,授权书随单笔结算票据保存。
第十条 支付款项中,现金及支票必须取得收款人合法有效的单证;银行汇款可以按自制有效的凭据办理。
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单证上留下领款人印记,付讫后加盖付讫戳记。
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依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直接入库款项:应根据规定的合法发票(增值税、普通),以及收到货物的入库单、验收单等,经办部门同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申请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3.应付款项:应根据合法有效的单据(发票、收款收据),及相关的入库单、验收单等,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4.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5.增值税发票:明确结算货款是否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查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避免过期,并负责及时认证。
6.审核者责任:经办部门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人员对发票的合法性及应付款项的真实性负责;总经理对付款的确定性负责;出纳人员对付款凭据的有效性负责。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填制。
2.会计部门填制会计凭证前,应先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
3.经审核无效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退给出纳人员,并附简要书面报告,填写原始单据交接表;出纳人员收到退回的原始凭证,应在会计的书面报告及原始单据交接表上签字确认,并按书面报告列明的原因及时通知经办人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管理
1.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要求和公司的实际需求。 2.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经总经理的书面同意。 3.开设银行账号的相关资料作为会计档案处理 4.银行间划款,必须进行书面申请,列明金额及原因,由总经理签批。 5.随时了解外汇牌价,及时办理结汇,尽量减少汇兑损失。美元结汇视同银行间划款处理。 6.根据银行对账要求,定期及时对账,保存银行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款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节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工资的付款:每月X日以现金(存款)方式支付。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须由经办部门报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四)固定期缴费项目:包括应交税金、电费、电话费、其他年金费用,此类费用经办部门在得知具体金额后,在缴费期限前及时通知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作出“必须资金支出计划”,报送总经理知晓,可先付款,后补办付款手续。
第十五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税款及费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或短扣、短报、等情况发生致使遭受处罚的,其滞纳金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四、 会计工作处理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包括原始凭证审核、转账凭证填制、会计记账、成本费用核算、税金计算申报、会计报表、对账、问题反映。
第二条 会计人员应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定作为收付款凭证。
第三条 根据本公司账务要求,填制合理合法的记账凭证。
第四条 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
第五条 根据本公司生产特点,采用合理的成本计算方法,对产品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并保留成本核算依据,定期结合实际进行修订,使成本费用计算结果比较真实、可靠。
第六条 合理筹划增值税的上交、退税及核算工作。对出口收入进行单票登记,正确推算单证到期期限,合理筹划退税额度;按时申报各项税金,并督促出纳员及时上交税款。
第七条 及时完成会计核算工作,编制会计报表及纳税报表,登记入账的会计凭证要及时装订成册,进行清点编号,以备归档保管。
第八条 每月进行账务处理,要做好企业之间、企业内部部门之间的对账工作,尽量做到账务相符之后办理结算,不符之处双方及时查找原因,不得长期遗留问题。
第九条 对会计工作中反应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在权限内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给上一级领导,不得隐瞒问题。
五、 其他
以上细则,经公司厂务办公会审定后通过,如遇国家有关政策制度改变,做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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