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場創新層准入標准
1. 新三板創新層標準是什麼確定下來了
新三板分層在即,創新層標准或會改變。新三板創新層原准入標准有三套:
標准一:要求最近2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最近6個月平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標准二:營業收入近二年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收入平均不低於5000萬,總股本不少於4000萬元。
標准三:最近6個月市值不低於6億,最近一期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不少於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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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現在新三板創新層標準是什麼確定了嗎
新三板創新層標准已經確定了:
《分層管理辦法》明確,滿足下列三個標准之一的公司有望進入創新層:
標准一: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標准二: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
(1)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
(2)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
(3)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標准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合格投資者人數
(1)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
(3)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4)合格投資者不少於50人;
不過,光滿足上述條件還不夠,要想進入新三板,還需要滿足以下通用條件:
最近12個月完成過股票發行融資(包括申請掛牌同時發行股票),且累計融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或者最近60個可轉讓日實際成交天數佔比不低於50%。
此外,進入新三板還需要滿足一些非量化指標,比如沒有信批違規、公司或高管未受行政或刑事處罰等。
我是新三板周老師,希望可以幫到您。
4. 新三板分層之後,如何解讀創新層的標准和創業板及中小板的差異
分層只是便於管理,而對於選擇來說意義並沒有太大的改變,首先新三板嚴格來說還不屬於股票,它屬於股票和股權之間的一個東西,真正的行業第一應該在A股市場里才有,另外新三板沒有漲跌幅限制,僅僅是從數據分析的話很多企業今天是第一明天就是最後,三板的價值來源於企業本身的規劃和宣傳價值,新三板里的所有企業都是為了上主板而存在(僵屍公司除外),但是三板又不像主板那樣有很多保護網,那麼企業要吸引投資者就必須拿出自己的誠意來,什麼是誠意?第一企業的規劃布局,第二企業本身從事的項目可持續發展性,第三企業給投資者的優惠待遇,例如分紅是多少,多久上市,是否有回購等等(以上這些,代持和二手三板股份是不具備的)
5. 新三板准入投資者有哪些規定條件
新三板投資者的准入條件介紹如下所示:
對於自然人投資者,在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得低於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不含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另外,自然人投資者還需要有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具體為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或者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
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以上投資經驗、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滿足任何一種即可。
對於法人機構和合夥企業,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法人機構的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合夥企業的實繳出資總額達到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上。
此外,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機構投資者也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5)新三板市場創新層准入標准擴展閱讀:
對於法人機構和合夥企業,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法人機構的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合夥企業的實繳出資總額達到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上。
此外,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機構投資者也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6. 新三板創新層是什麼意思
6月18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官網發布創新層掛牌公司初步篩選名單的公告,進入初選名單新三板掛牌公司共有920家,該公告表示,根據《關於發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全國股轉公司初步篩選出符合創新層標準的掛牌公司名單,現向市場公示。
按照此前安排,全國股轉系統公示進入基礎層和創新層的掛牌公司名單後,如果掛牌公司對分層結果有異議或者自願放棄進入創新層的,應當在3個轉讓日內提出,全國股轉系統將視異議核實情況調整分層結果,而此次公告也顯示,3個轉讓日截止6月22日17點。
據悉,新三板掛牌公司的「分層支持平台」已由全國股轉系統開發完成,掛牌公司進行層級劃分和層級調整時,該平台將自動完成數據信息採集,通過對掛牌公司分層數據的分析計算,自動判斷掛牌公司是否滿足創新層的准入標准或者維持標准。
7. 新三板分層制度分為幾層,有何標准
你好,新三板分為創新層和基本層。
按照利潤,股本等指標,符合以下三個標準的公司被分在創新層。
徵求意見稿中原文如下:
標准一: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股東人數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 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標准二: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
(1)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
(2)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
(3)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標准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
(1)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
(3)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8. 新三板創新層和基礎層有什麼區別
創新層的融資能力更強,體現在平均融資性現金流更高,最終更好的降低了公司的資產負債率。
而且創新層的企業上IPO的潛力比較大。因為大部分的企業都處於基礎層。
未來基礎層的企業估值可能會占優勢,而創新層會處於劣勢。
所謂「創新層」,是指根據新三板分層制度的有關規定,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兩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創新層或基礎層管理。
「基礎層」是指,根據新三板分層制度的有關規定,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兩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創新層或基礎層管理。
9. 新三板創新層標准有哪些
2015年11月24日下午,全國中小股份轉讓系統召開新聞發布會,股轉公司新聞發言人、副總經理隋強通報新三板發展的概況和成效、通報「證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新三板的若干意見」配套相關政策的落實情況。本次發布還公布了新三板分層意見徵求方案,將對相關細節進行解讀。
創新層的標准如下:
標准一: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股東人數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2)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標准二: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
(1)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
(2)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
(3)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標准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
(1)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
(3)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在達到上述任一標準的基礎上,須滿足最近3個月內實際成交天數占可成交天數的比例不低於 50%,或者掛牌以來(包括掛牌同時)完成過融資的要求,並符合公司治理、公司運營規范性等共同標准。
10. 新三板創新層進入條件
創新層進入條件:掛牌同時進入創新層;
財務條件(三選一):
最近2年凈利潤均≥1000萬+凈資產收益率≥8%+股本2000萬;
最近2年營收平均≥6000萬+年均復合增長率≥50%+股本2000萬;
掛牌即做市+6家做市商+庫存股均來自於定向發行+定向發行市值≥6億+股本5000萬;
財務條件:發行後滿足;
股權分散度:發行後滿足;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機制健全,設立合格董秘。
融資條件:掛牌同時定向發行≥1000萬。